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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

背著小艇去旅行:阿姆斯特丹



對於阿姆斯特丹我擁有一份特殊的情感,除了這裡是他出生與成長的地方之外,這裡也是我們結婚的地方。那一年八月底,家人難得到阿姆斯特丹一趟,我和他正好打算結婚,沒想到當我們與根特市政府預約婚禮時,我們被拒絕了。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我的阿姆斯特丹婚禮:NG篇與番外篇


這次的婚禮,我們不打算拍婚紗照,不過卻把多數的結婚照都印了出來。同事們看了照片,全都異口同聲說:「大家看起來都好高興!」現在回頭看,是很圓滿,然而在婚禮前,我和他緊張得要死。

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我的阿姆斯特丹婚禮:運河船上的喜宴

荷蘭是個自由化與商業化的國家,根據荷蘭的法律規定,只要有一方是荷蘭人就可以在這裏結婚,比較起比利時,只能在自己所居住的城市結婚,寬了很多。除此之外,結婚的儀式也多了很多可能性,你可以選擇在漂亮的植物園內、甚至也可以選擇在船上。只要新人不吝花下四千歐元,在荷蘭結婚充滿了可能性。我們沒有那種大手筆,所以選擇在市政廳,儘管如此,我們也支付了將近四百歐元。

2012年9月2日 星期日

我的阿姆斯特丹婚禮:漂漂亮亮結婚去

所謂的「法理情」,這次的阿姆斯特丹婚禮我特別感受得到。甚麼是訂婚?甚麼是正式的訂婚?辦理這次婚禮的行政單位是在海牙,根據海牙的敘述,當我們把申請文件繳交給他們之後就是「正式的訂婚」(Officially Engaged),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訂婚都有法律「約束」。 

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我的阿姆斯特丹婚禮:歐洲結婚之不可思議



這個星期六我們拿著阿姆斯特丹給我們的結婚證書到根特市政府登記,順便帶著身分證更改身分證上的地址。行政人員看到我們很不高興,第一句話竟然是:「你們怎麼不在根特結婚?你們有來這理申請嗎?」啊!還敢這樣說我們,也不想想當初你們那兒的人是怎麼對待我們的,害我們那兩個星期吃不好,睡不好覺。

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

阿姆斯特丹之行與不行

之前有一則新聞說,一位孕婦媽媽帶著一歲的小孩搭乘接駁車,而被司機碎碎念。這則新聞在FG上獲得了廣泛的討論,那麼在歐洲呢?大人是怎麼帶小孩出門的?
阿姆斯特丹是一個不易開車的城市,倒不是嚴重的塞車問題,而是很難找到停車位。我曾經問過同事,阿姆斯特丹那兒有便宜的停車場,答案是:「這是不存在的。」

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

阿姆斯特丹房事三部曲:在阿姆斯特丹買房的真相



一口氣寫了兩篇有關阿姆斯特丹公寓的文章,他困惑起來,似乎擔心那兒是我的夢中之城。我,有嗎?我是死忠根特的捍衛者呀!他說,就算金錢上不是問題,如果我們把他兒時居住的房子買下,那會是一件很「悲傷」的事。喔,因為那是「鬼屋」嗎?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阿姆斯特丹房事三部曲:偷窺阿姆斯特丹的公寓

這裡是希黛的家,她是已經退休的芭雷舞星,據說她在60年代,還擔任過女演員。和她聊天,她倒是隻字不提自己當年的「英勇」往事,所謂好漢不提當年勇,應該就是這麼一回事。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談話間只是給她「老婦人」這個代稱,當然我不是如此正面稱呼她,現在想起來,卻仍覺得自己還挺失禮的。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阿姆斯特丹房事三部曲:阿姆斯特丹人的欲望公寓



阿姆斯特丹人家門口擺放的招財貓?

以前他曾對我說過,一般的荷蘭人想要搬家需要排隊候補,因為在荷蘭沒有足夠的公寓,所以想同居或結婚的人可能要等個幾年。而離婚的人也不能就此包包背著就與另一半分道揚鑣,必須耐心等排到新公寓,才能與「前任」正式說再見,導致很多離婚的怨偶,仍住在同一屋簷之下。當時我一直以為他在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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